湖南芷江一运输鞭炮司机犯危险作业罪获刑
发布时间:2023-01-03 16:57:30 来源:人民法院报
本报讯 近日,湖南省芷江侗族自治县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了一起危险作业案,被告人曾某因犯危险作业罪,被判处三个月,六个月。
2022年9月6日12时许,被告人曾某应托驾驶一重型厢式货车从江西省宜春市袁州区出发,到湖南省醴陵市某鞭炮制造有限公司装载鞭炮。当日18时许,曾某将托运方托运的1100余件鞭炮装车后往贵州省玉屏县方向行驶。次日凌晨1时许,其驾车行驶至沪昆高速1495km+200m处时擅自关闭GPS(车载卫星定位装置),并违规拆卸车辆危险品警示标志以逃避监管。后曾某被湖南高速警察芷江大队民警查获。到案后,曾某对自己的犯罪行为供认不讳。
法院审理后认为,曾某违反安全管理规定,在从事危险物品运输作业中关闭直接关系安全生产的监控、设施,具有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现实危险,其行为已构成危险作业罪。其到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且认罪认罚,可以从轻处罚。同时,因其犯罪情节较轻,有悔罪表现,没有再犯罪的危险,且经社区矫正调查评估适用缓刑对其所居住的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故可宣告缓刑。综上,法院遂作出如上判决。
(李 果 刘 健)
■法官说法■
本案曾某在运输危险物品途中,为逃避监管擅自关闭卫星定位装置和拆卸警示标志,这是明目张胆地置法律法规于不顾,置公共安全于脑后,如果发生突发情况将会给救援人员增加搜寻和救援难度,对事后线索追踪调查也极为不利。所以,请广大危货运输企业及驾驶员朋友引以为戒,切勿触碰道德底线和法律红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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