取保候审"
title="判一年半多久才可以取保候审">
我国对于刑事案件的程序有着严格的规定,任何程序的顺序和必要性都必须符合法律规定。对于判刑后是否还能适用如取保候审,拘留等刑事措施呢?
律师解答:
判刑一年半后不能采取取保候审,取保候审是指在刑事诉讼中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和人民法院等司法机关对未被逮捕或逮捕后需要变更强制措施的、被告人,为防止其逃避侦查、起诉和审判,责令其提出保或者交纳保证金,并出具保证书,保证随传随到,对其不予羁押或暂时解除其羁押的一种强制措施。而判刑是在起诉审理之后,二者顺序一个,一个在后,判刑后不能再适用取保候审。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六十七条: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