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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高利贷是什么罪判

发布时间:2023-02-24 09:47:33

放高利贷是什么罪判

高利贷就是一种超过正常利率的借贷。一般利率高于银行同期贷款利率4倍就属于高利贷,最为常见的是所谓驴打滚利滚利,即以一月为限过期不还者,利转为本,本利翻转,越滚越大。那么,放高利贷是什么罪判?
律师解答:
单纯的放高利贷并不会构成犯罪,只是一种违法行为。
我国刑法规定了高利转贷罪,是指违反国家规定,以转贷牟利为目的,套取金融机构信贷资金高利转贷他人,违法所得数额较大的行为。涉嫌高利转贷罪的,一般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八十条 禁止高利放贷,借款的利率不得违反国家有关规定。
  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没有约定的,视为没有利息。
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约定不明确,当事人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当地或者当事人的交易方式、交易习惯、市场利率等因素确定利息;自然人之间借款的,视为没有利息。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七十五条 【高利转贷罪】以转贷牟利为目的,套取金融机构信贷资金高利转贷他人,违法所得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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