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组织犯罪活动在我国个别地方也比较猖獗,他们有的称霸一方,形成地方恶势力,有的进行贩毒、走私、抢劫、拐卖妇女等恶性犯罪,有的还贿赂腐蚀国家工作人员,寻找保护伞,成为严重影响我国社会治安的一个重要问题。那么打黑除恶会有什么罪呢?
律师解答:
1.首先打黑除恶不会构成犯罪,这是国家机关的职责。
2.如果以恶制恶,以暴制暴,可能会构成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
第二百九十四条 【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的,处七年以上,并处;积极参加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可以并处或者没收财产;其他参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可以并处罚金。
【入境发展黑社会组织罪】境外的黑社会组织的人员到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发展组织成员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包庇、纵容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包庇黑社会性质的组织,或者纵容黑社会性质的组织进行违法犯罪活动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犯前三款罪又有其他犯罪行为的,依照数罪并罚的规定处罚。
黑社会性质的组织应当同时具备以下特征:
(一)形成较稳定的犯罪组织,人数较多,有明确的组织者、领导者,骨干成员基本固定;
(二)有组织地通过违法犯罪活动或者其他手段获取经济利益,具有一定的经济实力,以支持该组织的活动;
(三)以暴力、威胁或者其他手段,有组织地多次进行违法犯罪活动,为非作恶,欺压、残害群众;
(四)通过实施违法犯罪活动,或者利用国家工作人员的包庇或者纵容,称霸一方,在一定区域或者行业内,形成非法控制或者重大影响,严重破坏经济、社会生活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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