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人占有财物,应当以在他人事实支配领域内为核心,而信箱内的信件、报纸等财物,即使没有被他人现实地握有或监视,即使他人已经忘记了其存在,也属于他人支配空间内的财物。那么偷窃信件怎么判刑呢?
律师解答:
1.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以一千至三千元为起点。处三年以下、或者,并处或者单处。
2.盗窃公私财物“数额巨大”,以三万元至十万元为起点。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3.盗窃公私财物“数额特别巨大”,以三十万元至五十万元为起点。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并处罚金或者。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
第二百六十四条 【】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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