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伪造虚假债务关系是犯罪吗

发布时间:2023-03-14 09:28:21

近年来,越来越多的人为了例如购房、诈骗、敲诈勒索等等的目的,伪造虚假的债权债务关系,损害他人的利益。那么,伪造虚假债务关系是犯罪吗?
律师解答:
根据虚假债务的目的不同,涉嫌的罪名也不同。例如:虚假诉讼罪等等。
1.虚构债权债务,侵占他人财产的,涉嫌诈骗罪,数额较大的,一般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2.虚构债务,侵占公司资产的,涉嫌职务侵占罪,一般处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
3.虚构债务,涉嫌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一般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一十二条 【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罪】明知是犯罪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而予以窝藏、转移、收购、代为销售或者以其他方法掩饰、隐瞒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第二百六十六条 【诈骗罪】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第二百七十一条 【职务侵占罪】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
贪污罪】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和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委派到非国有公司、企业以及其他单位从事公务的人员有前款行为的,依照本法第三百八十二条、第三百八十三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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