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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谓职务侵占罪中的经手

发布时间:2023-03-22 14:00:02

职务侵占罪是指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占有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或者人民群众财物的行为,其中有一个概念叫做“经手”,那么职务侵占罪中的经手具体是什么意思呢?

【律师解答】

职务侵占罪的构成要件是:
一、本罪的犯罪客体是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财产所有权。职务侵占罪侵犯的对象是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财物,包括动产和不动产;
二、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占本单位财物,数额较大的行为具体而言,包括以下三个方面:
1、必须是利用自己的职务上的便利,所谓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是指利用职权及与职务有关的便利条作;
2、必须有侵占的行为;
3、必须达到数额较大的程度。
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本单位资金归个人使用或者借贷给他人,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
(一)挪用本单位资金数额在一万元至三万元以上,超过三个月未还的;
(二)挪用本单位资金数额在一万元至三万元以上,进行营利活动的;
(三)挪用本单位资金数额在五千元至二万元以上,进行非法活动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七十一条 【职务侵占罪】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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