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己用别的公司接单和自己单位合作从中挣钱算职务侵占吗
职务侵占是一种职务犯罪行为,一般指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盗用、挪用、私分、私吞本单位资产或者在经济往来中,以其职权形成的便利,索取、收受财物。
对于自己用别的公司接单和自己单位合作从中挣钱的行为,是否算作职务侵占,需要看具体情况分析。
不构成职务侵占的情况
如果自己用别的公司接单或者自己单位合作从中获得的收益是公开透明的,没有对公司或单位造成任何经济损失,那么这种行为一般不会被视为职务侵占。
比如,某位公司高管在公开招标中以个人名义参与竞标并成功中标,然后将合同项下的利润全部上交给公司,那么这种行为就不算是职务侵占。
构成职务侵占的情况
如果自己用别的公司接单或者自己单位合作从中获得的收益存在不正当的转移和私分行为,那么就有可能被认定为职务侵占。
比如,某个行政机关工作人员以单位名义与自己开设的公司签订合同,然后要求自己的公司在扣除成本后将所有利润上缴给他本人;或者某位公司高管以公司名义参与招标,终中标后并未将合同项下的利润上交给公司,而是将其私吞。这种情况就很容易被认为是职务侵占。
因此,自己用别的公司接单和自己单位合作从中挣钱是否算职务侵占,需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如果行为合法合规,没有对公司或单位造成任何损失,那么一般不会被认定为职务侵占。但如果存在不正当的利益转移和私分行为,那么就很容易被认为是职务侵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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