抛弃女儿是一种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的行为,可被视为弃婴罪行。如果情节严重并造成后果,将被认定为“故意”,最高可被判处三年。
【律师解答】
在我国,未成年人受到特殊的保护,不得侵害其合法权益。如果某人无故抛弃自己的女儿,对其造成了疏于照顾、心理伤害等情况,将面临行政处罚和刑事制裁。行政处罚主要表现为责令抚养或者放弃抚养等;而刑事制裁方面可能涉及到“故意遗弃罪”的问题。故意遗弃罪是指有一定监护、抚养、看护等义务的人,逃避其义务,没有履行相应的责任,导致被监护、看护人身体或生命健康等方面受到损害的行为。如果女儿面临危险或者健康受到明显影响,那么逃避责任的父母可能会被判处三年有期徒刑、或者等。需要注意的是,故意遗弃罪是对未成年人保护法的补充和表现,并不是可以单纯对待的犯罪行为。法律的目的在于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而并非惩罚父母。因此,针对逃避抚养责任问题,应该采取综合措施尽量促使家庭内部解决。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
第二百六十一条 【遗弃罪】对于年老、年幼、患病或者其他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的人,负有扶养义务而拒绝扶养,情节恶劣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