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贪污罪算什么客体?

发布时间:2023-05-10 14:31:19

贪污罪的客体包括国家、集体和他人的财物,还包括在审批、办理、执行等过程中形成的权利。犯罪主体为国家工作人员,刑期根据贪污数额而定,最高可判处无期徒刑

【律师解答】

贪污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把本应属于国家、集体或者他人的财物擅自留存、挪用、侵吞等行为。其中涉及的财物除了物品外,还包括在审批、办理、执行等过程中形成的权利。例如,收受他人贿赂,从中获取非法利益,就属于贪污罪的行为范畴之内。贪污罪的犯罪主体通常为国家工作人员,但不完全限于此。同时,贪污数额也是影响刑期的一个重要因素。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规定,涉及贪污数额较小的,可以处以拘役或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数额较大则可被判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至无期徒刑不等的刑期。需要注意的是,在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行使职权或者从事公务活动中,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构成受贿罪。与贪污罪相比,受贿罪的客体是指给予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相应财物的行为。两者间属于不同的罪名和法律条文规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三百八十二条 【贪污罪】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公共财物的,是贪污罪。受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委托管理、经营国有财产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国有财物的,以贪污论。与前两款所列人员勾结,伙同贪污的,以共犯论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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