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方让已婚女怀孕属于违反社会公德,但不构成犯罪。若采用欺骗手段、逼迫或暴力等行为,可能涉及到强制猥亵罪、等性侵犯罪。保持家庭安定和维护妇女权益,应尽可能避免出现这类情况。
【律师解答】
在法律上,“让已婚女怀孕”并不算是一种具体的犯罪行为。如果男方对女方使用欺骗、逼迫或其他形式的暴力,强迫其怀孕或进行非自愿性行为,则构成性侵犯罪,如“强制猥亵罪”、“强奸罪”等。然而,即使男方没有采用激进的手段,但仍执意让已婚女性怀孕,依然会被视为一种违反社会公德的行为,在道德和法律层面上都难以得到支持。因此,应当强调保护妇女的身体权益,防止在婚姻关系中出现违背女性个人自由意志的行为。事实上,以这种方式导致的家庭危机是常见的社会问题之一。在实际生活中,各方要想办法解决这些矛盾,善意沟通比强迫命令更具可取性,尊重传统婚姻家庭道德观念、打造积极健康的家庭互信关系,也是必要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
第二百三十六条 【强奸罪】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奸淫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的,以强奸论,从重处罚。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
(一)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情节恶劣的;
(二)强奸妇女、奸淫幼女多人的;
(三)在公共场所当众强奸妇女、奸淫幼女的;
(四)二人以上轮奸的;
(五)奸淫不满十周岁的幼女或者造成幼女伤害的;
(六)致使被害人重伤、死亡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