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架致人脾脏摘除属于,根据犯罪情节轻重判刑。轻度伤害罪可判3年以下,重度伤害罪可判10年以上有期徒刑甚至,若造成被害人死亡还可构成。
【律师解答】
打架致人脾脏受损严重属于故意伤害罪,其罪定基础是刑法第二百四十二条“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依法应当承担刑事责任。”具体判刑则需按照法律规定的三个因素综合确定犯罪行为、犯罪后果和犯罪主观。犯罪行为打架本身即为违法行为,但是否构成故意伤害罪取决于打架时是否有明确的攻击目标及动机。如果实施暴力的行为没有针对性或者所造成的伤害偏轻,则可能不会构成故意伤害罪。犯罪后果打架致人脾脏受损已经属于比较严重的后果,这可以被视为故意伤害罪成立的关键条件之一。根据伤情轻重,可能会被认定为轻度伤害或者重度伤害。犯罪主观如果打架时具有故意动手、加大攻击力度等明显故意伤害行为,那么就构成了故意伤害罪。反之,如果只是出于自卫或者其他合理必要原因而采取行动,则可能不构成该罪名。总体来看,打架致人脾脏摘除后果非常严重,可能会因此遭到刑事责任追究。轻度伤害可判3年以下有期徒刑,重度伤害则可能面临10年以上有期徒刑甚至死刑,若造成被害人死亡还可构成故意杀人罪。因此,我们必须尽力避免暴力行为以及能够有效应对潜在风险。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二十九条 【故意伤害罪】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一)致使被害人重伤;
(二)在人员集中的场所故意伤害他人或在公共场合搏斗伤害他人;
(三)具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