伪造、变造信用证行为严重侵害了商业交易安全,涉及犯罪成分,一旦被抓获定罪,刑期将根据罪行情节以及行为人的悔过表现等因素综合考虑,其刑期范围普遍在5-15年之间。
【律师解答】
信用证是国际贸易中重要的支付方式和贸易保障工具。伪造、变造信用证可以导致国际商业交易产生不良影响,并严重违反国家对金融市场管理的法律规定,构成犯罪。根据我国规定,伪造或变造信用证的行为属于犯罪行为,应当受到刑事制裁。依据犯罪手段和危害程度,其所得刑期存在差异。比如,利用虚假信息或者伪造财务文件等手段进行信用证欺诈的,其最高可被判处。同时,在量刑时,法院还会综合考虑包括行为人主观恶性、社会危害程度、悔罪表现等多种因素。如果行为人能够主动认罪、积极赔偿被害人损失并取得谅解等,则可争取相应的减轻或从期。另外,信用证欺诈不仅涉及到各方交易合作过程中的商业风险管理问题,同时也牵涉到金融监管机构对贸易流通的审查和管理问题。因此,避免信用证欺诈对于维护国内国际金融市场的稳定具有重要意义。总之,对于利用伪造、变造信用证进行交易诈骗的行为,法律已经明确规定其属于违法行为,并对此提出了严厉的刑事处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一百七十七条 【伪造、变造金融票证罪;;窃取、收买、非法提供信用卡信息罪】有下列情形之一,伪造、变造金融票证的,处五年以下或者,并处或者单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
(三)伪造、变造信用证或者附随的单据、文件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