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刑罚执行期满之前,犯人可以根据规定的条件和程序,向监狱所在地县级以上人民法院提出申请。如果法院认为符合假释条件,依法可以批准假释,但需要公安机关和社区基层组织的审批意见。
【法律分析】
假释是指根据刑事政策和法律规定,在犯罪分子服刑期间,对其实行特殊管理,将他们从监狱中释放出来,让其在一定的条件限制下接受社会化管理和重新融入社会。假释不仅有利于犯罪分子的改造教育,还有利于监狱的管理和缓解拥堵问题。根据我国刑法的规定,凡是被判处刑期超过三年以上、累犯或者罪行特别严重的罪犯,必须经过服刑期限的二分之一以上,同时符合刑法规定的其他假释条件,才有可能获得假释的资格。具体程序如下:首先,犯人需要向监狱所在地县级以上人民法院提出假释申请,并提供相应的材料和证明。其次,法院会对犯罪分子提交的申请进行调查,如果确认符合假释条件,则会依据程序对申请进行批准,但需要公安机关和社区基层组织的审批意见。最后,如果法院批准假释申请,犯人需要在规定的时间内接受社会化管理和监管,同时遵守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否则可能被收回假释或者被重新判刑。总之,要想获得假释资格并顺利假释,犯人需要符合相关的假释条件,积极配合调查和审批程序,并接受社会化管理和监管。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八十一条 【适用条件】被判处的犯罪分子,执行原判刑期二分之一以上,被判处的犯罪分子,实际执行十三年以上,如果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没有再犯罪的危险的,可以假释。如果有特殊情况,经最高人民法院核准,可以不受上述执行刑期的限制。对累犯以及因故意杀人、强奸、抢劫、绑架、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或者有组织的暴力性犯罪被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不得假释。对犯罪分子决定假释时,应当考虑其假释后对所居住社区的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