田宏伟 严选律师
北京市盈科(西安)律师事务所田宏伟团队
陕西省西安市
发布时间:2023-05-25
一人指认犯罪并不能直接导致批捕,需要结合其他证据进行综合判断。同时,在实际操作中,也需要遵循法定程序,保障当事人的各项权利。
【法律分析】
在我国刑诉法中,逮捕必须经过检察院批准,并需具备一定法定条件。其中之一就是有“确凿证据足以证明犯罪事实”的情形。因此,一人指认犯罪并不能直接导致批捕,需要结合其他证据进行综合判断,如现场勘查记录、物证、证言等。需要注意的是,对于仅靠的供述和指认而无其他证据情况下,检察院不应轻易批准其逮捕。否则,可能会存在虚假供词、陷害等情形,造成无辜者的冤枉和侵害其合法权益。因此,在实际操作中,需要严格遵守法定程序,保障当事人的各项权利,如知悉权、辩护权、权等。总之,一人指认犯罪只是刑事诉讼中的一个环节,不能直接导致批捕。在进行案件调查和审理时,需要严格遵守法定程序,实事求是地综合判断证据,保障当事人的各项权益,确保案件审理的公正、公平和合法性。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
第四条 【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对任何人犯罪,在适用法律上一律平等。不允许任何人有超越法律的特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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