还有疑问?

马上发起在线咨询,专业律师快速回复你的问题

立即咨询

自建网站“搬运”影视作品1500余部 男子因侵犯著作权获刑

发布时间:2023-05-28 来源:正义网

  正义网三明5月26日电(通讯员杨静 吴凯)陈某是一名计算机编程爱好者,为了获取网络广告费,竟然未经著作权人许可,向公众传播影视作品。日前,经福建省三明市沙县区检察院提起公诉,法院以侵犯著作权罪判处被告人陈某有期徒刑八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万元。

  2019年至2020年3月,被告人陈某以营利为目的,搭建影视作品播放网站和软件。后未经著作权人许可,陈某利用网络技术盗用电影、连续剧、综艺等各类影视作品资源,加载至其开设的网站和关联网站的影视App上供他人点击播放下载,并在网站内设置广告服务和赞助链接。2021年2月,陈某被抓获归案,到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经认定,陈某在网站内提供侵权影视作品共计1546部。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陈某以营利为目的,未经著作权人许可,复制发行其影视作品共计1546部,情节严重,其行为已构成侵犯著作权罪。经福建省三明市沙县区检察院提起公诉,法院综合其犯罪事实、情节、危害后果以及认罪悔罪表现,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声明:本网部分内容系编辑转载,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联系我们,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 转载文章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内容为作者个人观点本站只提供参考并不构成任何应用建议。本站拥有对此声明的最终解释权。

发表评论
去登录
还有疑问?

马上发起在线咨询,专业律师快速回复你的问题

立即咨询

自建网站“搬运”影视作品1500余部 男子因侵犯著作权获刑

发布时间:2023-05-28 来源:正义网

  正义网三明5月26日电(通讯员杨静 吴凯)陈某是一名计算机编程爱好者,为了获取网络广告费,竟然未经著作权人许可,向公众传播影视作品。日前,经福建省三明市沙县区检察院提起公诉,法院以侵犯著作权罪判处被告人陈某有期徒刑八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万元。

  2019年至2020年3月,被告人陈某以营利为目的,搭建影视作品播放网站和软件。后未经著作权人许可,陈某利用网络技术盗用电影、连续剧、综艺等各类影视作品资源,加载至其开设的网站和关联网站的影视App上供他人点击播放下载,并在网站内设置广告服务和赞助链接。2021年2月,陈某被抓获归案,到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经认定,陈某在网站内提供侵权影视作品共计1546部。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陈某以营利为目的,未经著作权人许可,复制发行其影视作品共计1546部,情节严重,其行为已构成侵犯著作权罪。经福建省三明市沙县区检察院提起公诉,法院综合其犯罪事实、情节、危害后果以及认罪悔罪表现,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声明:本网部分内容系编辑转载,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联系我们,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 转载文章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内容为作者个人观点本站只提供参考并不构成任何应用建议。本站拥有对此声明的最终解释权。

发表评论
去登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