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开垦未利用地、草地面积达到即5亩或10亩够刑事立案标准。非法开垦草原处5年以下或,加处或者单处。
【法律分析】
非法开垦草原定罪标准:(1)开垦草原种植粮食作物、经济作物、林木的;,(2)在草原上建窑、建房、修路、挖砂、采石、采矿、取土、剥取草皮的;,(3)在草原上堆放或者排放废弃物,造成草原的原有植被严重毁坏或者严重污染的;,(4)违反草原保护、建设、利用规划种植牧草和饲料作物,造成草原沙化或者水土严重流失的;,(5)其他造成草原严重毁坏的情形。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
第三百四十二条 【非法占用农用地罪】违反土地管理法规,非法占用耕地、林地等农用地,改变被占用土地用途,数量较大,造成耕地、林地等农用地大量毁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第三百四十二条之一 【破坏自然保护地罪】违反自然保护地管理法规,在国家公园、国家级自然保护区进行开垦、开发活动或者修建建筑物,造成严重后果或者有其他恶劣情节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有前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