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方被判处长期徒刑,或者违法犯罪行为严重伤害夫妻感情的,可视为夫妻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法律分析】
(1)对原告憎恨对方违法犯罪行为,导致夫妻双方感情确已破裂而坚决要求离婚的,即使被告服刑期满或者解除劳动教养,夫妻难于和好的,应准予离婚。(2)一方被判处、或长期徒刑,另一方不愿意等待而坚决要求离婚的.应准予离婚。(3)一方所犯的是强奸、重婚、虐待、遗弃等罪.严重伤害夫妻感情,另一方要求离婚的,应准予离婚。(4)双方婚姻基础差,婚后感情不好,双方在一方受处罚前已有婚姻矛盾,一方犯罪后夫妻感情更加恶化,另一方坚持要求离婚的。应准予离婚。(5)一方被判处较短刑期,或偶尔犯罪、,且有悔罪表现,双方感情较好的,可调解和好或者判决不准予离婚。(6)对未决犯的配偶提出离婚的,一般暂缓处理。(7)对违法犯罪一方提出离婚的,如果另一方不同意离婚,则可借此进一步做好原告的改造工作,劝其撤诉或者判决不准离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
第十三条 【犯罪概念】一切危害国家主权、领土完整和安全,分裂国家、颠覆人民民主专政的政权和推翻社会主义制度,破坏社会秩序和经济秩序,侵犯国有财产或者劳动群众集体所有的财产,侵犯公民私人所有的财产,侵犯公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以及其他危害社会的行为,依照法律应当受刑罚处罚的,都是犯罪,但是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的,不认为是犯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