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网上犯罪后,可以自愿向警方投案自首,但这并不能保证不受惩罚。在某些情况下,自首可获得从轻或减轻处罚的机会,但具体审判仍需视情况而定。
【法律分析】
在网上犯罪是指通过网络渠道实施的违法行为,通常包括网络诈骗、侵犯他人隐私、非法传播信息等。如果在被发现之前主动向警方投案自首,可能会对其未来的审判产生积极影响。一方面,自首可以表明犯罪嫌疑人有认识到错误行为和悔改的态度,这在司法判决中通常会得到一定的宽容。另一方面,自首也可能为犯罪嫌疑人争取从轻或减轻处罚的机会。但是需要强调的是,自愿投案自首并不能完全消除犯罪嫌疑人的法律责任。最终的审判结果仍然需要依据案件事实和涉及法律规定作出裁决。因此,如果涉及到网上犯罪行为,最好还是遵守法律规定,积极配合相关调查,并在律师的协助下进行辩护和申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
第六十七条 【自首】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的,是自首。对于自首的犯罪分子,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其中,犯罪较轻的,可以免除处罚。被采取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和正在服刑的罪犯,如实供述司法机关还未掌握的本人其他罪行的,以自首论。犯罪嫌疑人虽不具有前两款规定的自首情节,但是如实供述自己罪行的,可以从轻处罚;因其如实供述自己罪行,避免特别严重后果发生的,可以减轻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