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在外面消费就需要给钱,因为别人已经给自己提供了想要的商品和服务,吃了饭不给钱的话,如果有证据证明,非法占有你的物品,且拒不归还,到时候会构成怎样的犯罪呢?
【法律分析】
买东西不给钱属于违法行为,可根据具体情节处罚。情节严重的构成。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的,属于一般违法行为。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二百二十六条【强迫交易罪】以暴力、威胁手段,实施下列行为之一,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或者,并处或者单处;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一)强买强卖商品的;
(二)强迫他人提供或者接受服务的;
(三)强迫他人参与或者退出投标、拍卖的;
(四)强迫他人转让或者收购公司、企业的股份、债券或者其他资产的;
(五)强迫他人参与或者退出特定的经营活动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