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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刑了以后怎么减刑

发布时间:2023-06-12

判刑人员这样减刑: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执行期间,如果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的,或者有立功表现的,可以减刑;有重大立功表现之一的,应当减刑。

【法律分析】

1.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执行期间,如果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的,或者有立功表现的,可以减刑;有下列重大立功表现之一的,应当减刑:
(1)阻止他人重大犯罪活动的;
(2)检举监狱内外重大犯罪活动,经查证属实的;
(3)有发明创造或者重大技术革新的;
(4)在日常生产、生活中舍己救人的;
(5)在抗御自然灾害或者排除重大事故中,有突出表现的;
(6)对国家和社会有其他重大贡献的。
2.入狱可判处减刑的时间计算
(1)被判处五年以上的,一般在执行一年半以后可依法减刑,两次减刑之间一般应相隔二年以上;
(2)被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罪犯,一次减二年至三年,第二次减刑时,隔时间不得少于二年;
(3)被判处不满五年有期徒刑的罪犯,可比照前述规定适当缩短起始和间隔时间;
(4)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罪犯,执行二年后方可减刑;
(5)被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的,缓期二年执行期间不得减刑,二年执行期满可减刑。                                                      3.实际执行刑期限制
(1)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的,不能少于原判刑期的二分之一;
(2)判处无期徒刑的,不能少于十三年;
(3)限制减刑的死刑缓期执行的犯罪分子,缓期执行期满后依法减为无期徒刑的,不能少于二十五年,缓期执行期满后依法减为二十五年有期徒刑的,不能少于二十年。
4.入狱多久可以减刑
刑法规定对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的,或者有立功表现的犯罪行为人可以减刑。犯罪行为人入狱后减刑时间的计算一般在执行一年半以后可依法减刑,两次减刑之间一般应相隔二年以上。但是不同的刑期,减刑也不一样。并不是所有的罪犯在被判刑以后就都有机会能够获得减刑的,因为服刑和减刑这并不是必然的结果,现在因为加强了对于监狱的监督和管理,所以服刑的罪犯很少有能够阻止别人犯罪的这种机会。减刑不是以自己的意志为转移的,例如有些被判处了三年的有期徒刑,那就得够了三年以后才能释放。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七十八条 【减刑条件与限度】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执行期间,如果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的,或者有立功表现的,可以减刑;有下列重大立功表现之一的,应当减刑:
(一)阻止他人重大犯罪活动的;
(二)检举监狱内外重大犯罪活动,经查证属实的;
(三)有发明创造或者重大技术革新的;
(四)在日常生产、生活中舍己救人的;
(五)在抗御自然灾害或者排除重大事故中,有突出表现的;
(六)对国家和社会有其他重大贡献的。
减刑以后实际执行的刑期不能少于下列期限:
(一)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的,不能少于原判刑期的二分之一;
(二)判处无期徒刑的,不能少于十三年;
(三)人民法院依照本法第五十条第二款规定限制减刑的死刑缓期执行的犯罪分子,缓期执行期满后依法减为无期徒刑的,不能少于二十五年,缓期执行期满后依法减为二十五年有期徒刑的,不能少于二十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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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刑人员这样减刑: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执行期间,如果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的,或者有立功表现的,可以减刑;有重大立功表现之一的,应当减刑。

【法律分析】

1.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执行期间,如果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的,或者有立功表现的,可以减刑;有下列重大立功表现之一的,应当减刑:
(1)阻止他人重大犯罪活动的;
(2)检举监狱内外重大犯罪活动,经查证属实的;
(3)有发明创造或者重大技术革新的;
(4)在日常生产、生活中舍己救人的;
(5)在抗御自然灾害或者排除重大事故中,有突出表现的;
(6)对国家和社会有其他重大贡献的。
2.入狱可判处减刑的时间计算
(1)被判处五年以上的,一般在执行一年半以后可依法减刑,两次减刑之间一般应相隔二年以上;
(2)被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罪犯,一次减二年至三年,第二次减刑时,隔时间不得少于二年;
(3)被判处不满五年有期徒刑的罪犯,可比照前述规定适当缩短起始和间隔时间;
(4)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罪犯,执行二年后方可减刑;
(5)被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的,缓期二年执行期间不得减刑,二年执行期满可减刑。                                                      3.实际执行刑期限制
(1)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的,不能少于原判刑期的二分之一;
(2)判处无期徒刑的,不能少于十三年;
(3)限制减刑的死刑缓期执行的犯罪分子,缓期执行期满后依法减为无期徒刑的,不能少于二十五年,缓期执行期满后依法减为二十五年有期徒刑的,不能少于二十年。
4.入狱多久可以减刑
刑法规定对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的,或者有立功表现的犯罪行为人可以减刑。犯罪行为人入狱后减刑时间的计算一般在执行一年半以后可依法减刑,两次减刑之间一般应相隔二年以上。但是不同的刑期,减刑也不一样。并不是所有的罪犯在被判刑以后就都有机会能够获得减刑的,因为服刑和减刑这并不是必然的结果,现在因为加强了对于监狱的监督和管理,所以服刑的罪犯很少有能够阻止别人犯罪的这种机会。减刑不是以自己的意志为转移的,例如有些被判处了三年的有期徒刑,那就得够了三年以后才能释放。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七十八条 【减刑条件与限度】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执行期间,如果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的,或者有立功表现的,可以减刑;有下列重大立功表现之一的,应当减刑:
(一)阻止他人重大犯罪活动的;
(二)检举监狱内外重大犯罪活动,经查证属实的;
(三)有发明创造或者重大技术革新的;
(四)在日常生产、生活中舍己救人的;
(五)在抗御自然灾害或者排除重大事故中,有突出表现的;
(六)对国家和社会有其他重大贡献的。
减刑以后实际执行的刑期不能少于下列期限:
(一)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的,不能少于原判刑期的二分之一;
(二)判处无期徒刑的,不能少于十三年;
(三)人民法院依照本法第五十条第二款规定限制减刑的死刑缓期执行的犯罪分子,缓期执行期满后依法减为无期徒刑的,不能少于二十五年,缓期执行期满后依法减为二十五年有期徒刑的,不能少于二十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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