遗失物属于无主财物,如果有人占有并不归还,则可能构成上的侵占罪。依据具体情节和影响等因素,判决可从轻到重不等,最高可判处五年。
【法律分析】
遗失物是指失主无意丢失或者遗忘的财物,属于无主财物。如果有人占有并不归还,则可能构成刑法上的侵占罪。具体来说,如果被告在明知道遗失物的所有权归属情况下,仍然故意占有,则可能构成侵占罪。在具体判决时,需要考虑犯罪的情节和影响等因素,以公正、合理地判决。如果被告占有较小金额的遗失物,没有形成较大的社会影响,则判决可能相应地较轻;如果被告占有大量财物,导致较大的社会影响,则判决可能相应地较重。需要指出的是,在日常生活中,我们应该加强法律意识和道德观念,尊重他人财产权利,积极维护公共秩序。同时,如果发现任何涉及到占有他人财物等违法行为,应该及时向有关部门举报,维护个人合法权益和社会公共利益。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七十条 【侵占罪】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退还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二年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将他人的遗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交出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本条罪,告诉的才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