捏造他人形象属于侵犯名誉权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之规定,最高可判处三年,并处。同时,需要赔偿受害者的经济损失,并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
【法律分析】
捏造他人形象是一种侵犯名誉权的行为,可能会给被害人带来财产上或精神上的损失。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之规定,涉及到侵犯名誉权的行为可能构成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等。对于捏造他人形象这种情况,在司法实践中通常被认定为侵犯名誉权,如果情节严重,最高可判处三年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同时,需要赔偿受害者的经济损失,并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需要指出的是,如果涉及到其他严重情节,如使用虚假身份制造假新闻等,可能会受到更严厉的判决。需要注意的是,互联网时代信息传播速度快,传播范围广,因此我们应该自觉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在使用互联网时要注意自己的言行举止,不要散布虚假消息、诽谤他人。如果发现任何侵犯名誉权等违法行为的情况,应该及时向公安机关或其他有关部门举报,以维护社会公共秩序和个人合法权益。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三百零六条 【辩护人、诉讼代理人毁灭证据、伪造证据、妨害作证罪】在刑事诉讼中,辩护人、诉讼代理人毁灭、伪造证据,帮助当事人毁灭、伪造证据,威胁、引诱违背事实改变证言或者作伪证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辩护人、诉讼代理人提供、出示、引用的证人证言或者其他证据失实,不是有意伪造的,不属于伪造证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