捡了路上财物并不构成,但如果没有尽到妥善保管义务而导致财物灭失、毁损或者无人认领,则可能会被追究侵占罪的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之规定,涉及到数额较大或者具有其他严重情节,则可能会被判处五年以下、或者,并处;如果涉及到特别严重后果,则可能会被判处三年以上有期徒刑。
【法律分析】
捡到路上的财物属于发现遗失物,不属于盗窃行为,因此不构成盗窃罪。但是,如果在捡到财物的过程中,没有尽到妥善保管义务而导致财物灭失、毁损或者无人认领,则可能会被追究侵占罪的责任。例如,未经公告、登报等方式寻找失主,或者私自使用、转让、销售失物等行为,就可能会被视作侵占行为,构成犯罪。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之规定,涉及到数额较大或者具有其他严重情节,则可能会被判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如果涉及到特别严重后果,则可能会被判处三年以上有期徒刑。因此,在捡到路上财物后,应该尽快向公安机关报案或者采取其他适当措施寻找失主,确保其合法权益得到维护。同时,也需要加强宣传和教育,引导广大群众自觉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道德标准,做一个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的好公民。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七十条 【侵占罪】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退还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二年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将他人的遗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交出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本条罪,告诉的才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