组织赌博的,处三年以下、或者,并处。参与赌博的,参赌财物在5000元以上,或被公安机关处理后又赌博的等等情况,可实行劳动教养,但不会被判刑。营利为目的,聚众赌博或者以赌博为业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一百六十八条的规定予以处罚。
【法律分析】
赌博被抓,以营利为目的,聚众赌博或者以赌博为业的,涉嫌,根据刑法规定,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对于虽然多次参加赌博,但输赢不大,不是以赌博为生活或主要经济来源的,都不能认定赌博罪。其中情节严重的,可按《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处理,即以营利为目的,为赌博提供条件的,或者参与赌博赌资较大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三千元以下罚款。
【法律依据】
《刑法》第三百零三条 【赌博罪;】以营利为目的,聚众赌博或者以赌博为业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 开设赌场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五)其他聚众赌博应予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形。 以营利为目的,以赌博为业的,应予立案追诉。 赌博犯罪中用作赌注的款物、换取筹码的款物和通过赌博赢取的款物属于赌资。 通过计算机网络实施赌博犯罪的,赌资数额可以按照在计算机网络上投注或者赢取的点数乘以每一点实际代表的金额认定。 第四十四条 [开设赌场案(刑法第三百零三条第二款)]开设赌场的,应予立案追诉。 在计算机网络上建立赌博网站,或者为赌博网站担任代理,接受投注的,属于本条规定的"开设赌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