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故意上门吵架寻衅滋事

发布时间:2023-06-14 10:35:54

故意上门吵架寻衅滋事会被视作违反治安管理行为,属于轻微违法行为。如果情节恶劣,可能会被处以行政拘留或者罚款等行政处罚。

【法律分析】

故意上门吵架寻衅滋事是一种违反治安管理行为,其法律依据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该法规定,故意寻衅滋事,扰乱公共场所秩序,或者在公共场所以各种方式捣乱、寻衅滋事,干扰他人正常生活,都是违反治安管理行为。故意上门吵架寻衅滋事即属于在他人家中故意制造噪音、冲撞等行为,严重者还可能带有攻击、侮辱等行为,情节轻重不同,处罚也有所不同。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规定,对于故意寻衅滋事等轻微违法行为,可以给予行政拘留、罚款等行政处罚。同时,如果情节较轻,可以采取批评教育、警告等非刑事惩罚方式。但是,如果情节较重或者已经构成刑事犯罪,就需要依据《刑法》等法律进行严格的判决。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九十三条 【寻衅滋事罪】有下列寻衅滋事行为之一,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一)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
(二)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情节恶劣的;
(三)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情节严重的;
(四)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纠集他人多次实施前款行为,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可以并处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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