挪用公司公款是违法行为,即使已经还上也需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但是具体处理方式需要根据案件情况而定。
【法律分析】
挪用公司公款属于的范畴,是一种违法行为。即使挪用的钱已经全部还上,挪用行为本身仍然存在,需要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对于该情况,公司可以采取处分措施,比如按照公司相关规定,进行纪律处分或行政处分,并要求挪用者承担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同时,公司也可以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向司法机关报案,由司法机关依法进行调查和处理。需要注意的是,对于挪用公司公款的行为,如果挪用者能够自动向公司上报、主动归还所挪用的公款,并积极配合公司追回可能转移的资金,公司在考虑处分和追究刑事责任时,可以酌情予以宽大处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
第二百七十二条 【;】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本单位资金归个人使用或者借贷给他人,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或者虽未超过三个月,但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进行非法活动的,处三年以下或者;挪用本单位资金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数额特别巨大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和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委派到非国有公司、企业以及其他单位从事公务的人员有前款行为的,依照本法第三百八十四条的规定定罪处罚。有第一款行为,在提起前将挪用的资金退还的,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其中,犯罪较轻的,可以减轻或者免除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