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指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之便,非法占有公共财物或者收受他人财物,数额较大的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规定,贪污金额达到三万元以上的,可以认定为贪污罪,最高刑罚为,最低刑罚为五年。
【法律分析】
贪污罪是一种涉及到公共利益的犯罪行为,它的主体是指国家工作人员,客体则是公共财产或他人财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八十七条的规定,贪污罪构成要件主要包括两个方面,一是行为人具有国家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负责人、公共团体组织负责人、在特定领域内具有管理、监督职责的人员等职务;二是行为人利用上述职务之便,以非法占有公共财物或者收受他人财物的方式,情节严重的可以构成贪污罪。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九十条的规定,贪污金额达到三万元以上的,可以认定为贪污罪。其中,如果贪污金额较大或者情节严重,可以加重处罚。最高刑罚为死刑,最低刑罚为有期徒刑五年,并可以处以。需要注意的是,贪污罪与贿赂罪类似,但不同的是贿赂罪是指行为人利用职务之便或者影响力,收受他人财物或者索取他人财物,作为回报而提供帮助、保护等行为。贪污罪则是行为人直接非法占有公共财物或者他人财物,因此两者在构成要件和惩罚力度上都存在差异。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三百八十二条 【贪污罪】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公共财物的,是贪污罪。受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委托管理、经营国有财产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国有财物的,以贪污论。与前两款所列人员勾结,伙同贪污的,以共犯论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