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为人侵占1000元的,数额未达到立案标准,不会构成侵占罪。侵占罪是指行为人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退还的行为。犯此罪的,一般应处二年以下、或者;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二年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法律分析】
1.侵占罪的立案标准:
(1)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将他人的交给自己保管的财物、遗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交还的行为;
(2)侵占罪侵占数额2万元以上不满20万元,属于数额较大的起点标准。侵占数额20万元以上,属于数额巨大的起点标准。
2.侵占罪的构成要件:
(1)本罪侵犯的客体是他人的财产所有权。
(2)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或者他人的遗忘物、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退还或者拒不交出的行为。
(3)本罪的主体是一般主体,即年满16周岁、具有的自然人。单位怒能成为本罪的主体。
(4)本罪在主观方面是故意,并且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如无非法占有目的,只因某种原因一时不能退还而引起纠纷的,不构成本罪。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
第二百七十条 【侵占罪】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退还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二年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将他人的遗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交出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本条罪,告诉的才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