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刑事案件管辖权的规定主要包括:犯罪地与管辖地相同、犯罪地不明、犯罪地与管辖地不同的多项原则,确保司法公正。
【法律分析】
我国刑事案件管辖权的规定主要体现在《》中,并包括多项原则。首先,犯罪地与管辖地相同原则,即案发地的人民法院有管辖权。其次,犯罪地不明的情况下,由被告人或者辩护人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第三,犯罪地与管辖地不同的情况下,由案发地的人民法院或其他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共同管辖。此外,《》还规定了特定情况下的管辖权原则,如涉及到跨国犯罪的,由我国最高人民检察院或者最高人民法院管辖;从外国引渡的或罪犯的,由我国批准引渡的当地人民法院管辖等。刑事案件管辖权的规定是为了保证司法公正和实现统一管辖。由于犯罪行为往往涉及多地,如果管辖权不明确或出现争议,将会使案件处理费时费力,也会影响公民权益的保护。因此,在实践中,我国各级法院在管辖权问题上都应严格依照相关规定处理,确保司法公正、合法。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六条 【属地管辖权】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犯罪的,除法律有特别规定的以外,都适用本法。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或者航空器内犯罪的,也适用本法。犯罪的行为或者结果有一项发生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的,就认为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犯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