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法院审判的时候,审判长是有非常大的权力,它们也可能直接决定着诉讼案件的判决。有些人觉得自己案件的审判长在审判的过程中存在不公平的情况,偏袒了另一方,那么,法院审判长不公平怎么办?
【法律分析】
法院判决不公,当事人不服的可以向上级人民法院上诉。 民事 诉讼 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 一审 判决的,可以在法定期限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02,其中对判决不服的 上诉期限 是 判决书 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
第二百二十七条 被告人、自诉人和他们的法定代理人,不服地方各级人民法院第一审的判决、裁定,有权用书状或者口头向上一级人民法院上诉。被告人的辩护人和近亲属,经被告人同意,可以提出上诉。 附带民事诉讼的当事人和他们的法定代理人,可以对地方各级人民法院第一审的判决、裁定中的附带民事诉讼部分,提出上诉。 对被告人的上诉权,不得以任何借口加以剥夺。
第二百五十二条 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可以向人民法院或者人民检察院提出申诉,但是不能停止判决、裁定的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