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瑾 严选律师
盈科合肥 胡瑾刑辩律师团队
安徽省合肥市
发布时间:2023-06-29
随着一批陈年命案被最高检核准追诉,一些超过二十年追诉期限,但仍然严重影响人民群众安全感的故意杀人、抢劫、强奸、绑架、爆炸等严重刑事犯罪依法得到追究。随着时间的推移,检察机关通过刑事核准追诉权,一方面依法严惩凶手,不让正义缺席,另一方面积极化解矛盾,修复社会关系,实现司法公平正义与社会和谐稳定之间的平衡,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那么立法之前的罪可以追诉吗?
【法律分析】
除有特殊规定的外,新的法律法规实施后,一般不追溯之前的违法者。因为法治的一项基本原则是“法不溯及既往”。通俗地说,就是不能用今天的法律规法去约束昨天的行为。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八条 违法行为构成犯罪,人民法院判处或者时,行政机关已经给予当事人行政拘留的,应当依法折抵相应刑期。
违法行为构成犯罪,人民法院判处时,行政机关已经给予当事人罚款的,应当折抵相应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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