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行民事诉讼是需要缴纳一定的诉讼费的,这就是说当事人进行民事诉讼、行政诉讼应当按照标准向人民法院交纳诉讼费用。人民法院向当事人收取诉讼费,是有标准的,而不是乱收费。那么这个诉讼费怎么计算呢?
【法律分析】
去法院上诉的费用是需要根据上诉的请求金额来定的,不同案件的请求金额不一样,所需要支付的上诉费用也不一样。一般情况下不超过一万元的,上诉费就只需要50元,其他的上诉费用则是按照百分比要缴纳。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二十二条 原告自接到人民法院交纳诉讼费用通知次日起7日内交纳案件受理费;反诉案件由提起反诉的当事人自提起反诉次日起7日内交纳案件受理费。 上诉案件的案件受理费由上诉人向人民法院提交上诉状时预交。双方当事人都提起上诉的,分别预交。上诉人在上诉期内未预交诉讼费用的,人民法院应当通知其在7日内预交。 申请费由申请人在提出申请时或者在人民法院指定的期限内预交。 当事人逾期不交纳诉讼费用又未提出司法救助申请,或者申请司法救助未获批准,在人民法院指定期限内仍未交纳诉讼费用的,由人民法院依照有关规定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