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案件申请再审是非常重要的一种法律救济措施,但再审后,判决结果可能并不会另申请人感到满意,再审后的救济措施就显得非常重要了,如对再审结果不服时,那么再审判决后不服如何救济?
【法律分析】
对再审判决不服的解决方式:
1、如果是对一审判决进行再审,对于再审判决不服的,当事人可以上诉。
2、如果是对二审判决进行再审,或者再审判决已经生效,当事人不服再审判决的,可以向人民检察院申请检察建议或者抗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二百三十六条 第二审人民法院对不服第一审判决的上诉、抗诉案件,经过审理后,应当按照下列情形分别处理:
(一)原判决认定事实和适用法律正确、量刑适当的,应当裁定驳回上诉或者抗诉,维持原判;
(二)原判决认定事实没有错误,但适用法律有错误,或者量刑不当的,应当改判;
(三)原判决事实不清楚或者证据不足的,可以在查清事实后改判;也可以裁定撤销原判,发回原审人民法院重新审判。
原审人民法院对于依照前款第三项规定发回重新审判的案件作出判决后,被告人提出上诉或者人民检察院提出抗诉的,第二审人民法院应当依法作出判决或者裁定,不得再发回原审人民法院重新审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