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务侵占和都是职务犯罪的一种,但两者在对象、手段和性质等方面存在不同。职务侵占是指国家工作人员侵占、挪用或私分公共财物的行为;贪污是指国家工作人员贪图暴利或非法占有他人财物的行为。
【法律解析】
职务侵占和贪污罪都是职务犯罪的一种,具有共性和特殊性。职务侵占是指国家工作人员在履行公务过程中,侵吞、挪用或私分公共财物,从而使国家或集体遭受经济损失的行为。其主要特点在于,行为人是国家工作人员,侵占的财物属于公共财物,行为涉及国家或集体的经济利益。需要证明的要素包括:行为人是国家工作人员;目的是侵占、挪用或私分公共财物;行为已经造成了国家或集体的经济损失。贪污是指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从他人处非法获得财物或者在公共财产上为自己谋取利益的行为。其主要特点在于行为人是国家工作人员,手段是侵占他人或公共财物,目的是谋取个人私利。贪污罪需要证明的要素包括:行为人是国家工作人员;贪污的财物属于他人或者公共财物;行为已经造成了被侵权人的经济损失。总之,职务侵占和贪污罪虽然有着某些共性,但在具体对象、手段和性质等方面存在一定的区别。对于职务犯罪,我们应当保持高度警惕,并依法追究相关人员的刑事责任,以维护国家和人民的合法权益。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二百七十一条 【职务侵占罪;贪污罪】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或者,并处;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并处罚金。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和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委派到非国有公司、企业以及其他单位从事公务的人员有前款行为的,依照本法第三百八十二条、第三百八十三条的规定定罪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