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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礼属不属于非法集资

发布时间:2023-07-04 16:48:16

收礼属于受贿行为,不属于非法集资。如果金额较小或没有影响公正执行公务,可能会被认定为行政处罚;如果涉及重大金额或者惠及特定利益关系,可能会被认定为刑事犯罪。

【法律解析】

非法集资是指通过虚构或者隐瞒事实,以非法方式集资或者向社会公众非法融资的行为,是一种经济犯罪。而收礼是指在担任公职人员或者其他特定身份时,通过利用职权或者职务便利,非法索取他人财物或者非法接受他人财物的行为,是一种受贿行为。因此,收礼并不属于非法集资范畴。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对于收受财物的行为,如果情节较轻,可以考虑给予行政处罚,比如警告、记过、罚款等;如果情节严重,可能会被认定为受贿犯罪,需要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在处理“收礼”问题时,需要注意,如果行为涉及到公职人员或者其他特定身份的人员,其所收取财物的性质和数额都可能受到更严格的监管和处罚。同时,法律规定对于行贿行为也进行了明确的规定,对于行贿人的处罚力度也逐渐加强。因此,在日常生活中,不仅需要自觉抵制拉关系、送礼仪式的不良风气,还需要在物质诱惑面前明确底线,自觉遵守相关法律规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八十五条 【受贿罪】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的,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的,是受贿罪。国家工作人员在经济往来中,违反国家规定,收受各种名义的回扣、手续费,归个人所有的,以受贿论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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