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案标准:
1、协助将财产转换为现金、金融票据、有价证券的;
2、提供资金账户的;
3、以其他方法掩饰、隐瞒犯罪所得及其收益的来源和性质的;
4、通过转账或者其他结算方式协助资金转移的;
5、协助将资金汇往境外的。
【法律解析】
提供卡给人洗钱30万被处五年以下,并处洗钱数额的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二十以下。如果是涉嫌帮助网络信息犯罪被拘留的,公安机关应该在拘留之后的三天之内决定是否逮捕。如果有特殊情况的可以延长一至四天,对于多次作案等的重大嫌疑分子可以延长至三十天,所以最多拘留三十七天。洗钱罪就是将违法所获得的钱财而提供资金账户,或者是将其转换为现金;这种行为完全扰乱了金融秩序,只要给国家的利益带来损失,作为当事人必定就需要承担法律责任,作为当事人不仅要被判罚金,还要承担有期徒刑。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一百九十一条【洗钱罪】为掩饰、隐瞒、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犯罪、恐怖活动犯罪、、贪污贿赂犯罪、破坏金融管理秩序犯罪、金融诈骗犯罪的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的来源和性质,有下列行为之一的,没收实施以上犯罪的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一)提供资金帐户的;
(二)将财产转换为现金、金融票据、有价证券的;
(三)通过转帐或者其他支付结算方式转移资金的;
(四)跨境转移资产的;
(五)以其他方法掩饰、隐瞒犯罪所得及其收益的来源和性质的。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