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职务侵占钱款被发现并主动退还,则可视为酌定情节轻微,可以适用、免除刑罚或者从轻处罚。但是具体情况需要具体分析,还需要考虑行为人的犯罪前科、退还时间和方式等因素。
【法律解析】
对于职务侵占钱款的情况,如果行为人被发现并主动退还所侵占的钱款,这可视为酌定情节轻微的情况之一,可以减轻或豁免刑罚的处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规定,对于某些罪行,如职务侵占、贪污等,如果主动取得赃款赃物或者全部或者部分退赔赃款赃物的,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不过,在具体操作中,是否适用酌定情节轻微的原则,还需要综合考虑其他相关因素,例如行为人的犯罪前科、退还时间和退还方式等。如果行为人是具有犯罪前科的惯犯,或者退还时间较晚、方式不当,也可能受到较重的惩罚。此外,对于职务侵占所涉及的钱款数额和行为人身份等因素也会影响刑罚处理的结果。如果涉及金额较少,或者行为人的身份较为特殊,有可能得到相对宽大的从轻或免除处罚的处理。总之,对于职务侵占钱款退还的情况,需要根据具体案情进行综合分析,结合相关法律规定和司法实践,适用相应的刑事政策予以处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八十三条 【;】保险公司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故意编造未曾发生的保险事故进行虚假理赔,骗取保险金归自己所有的,依照本法第二百七十一条的规定定罪处罚。国有保险公司工作人员和国有保险公司委派到非国有保险公司从事公务的人员有前款行为的,依照本法第三百八十二条、第三百八十三条的规定定罪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