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生活中我们常常会看到有人想公安局报案,只要报了案公安局就会受理,但是不一定会立案。我国对于公安部的刑事案件的立案是有一定的规定的。那么,公安部刑事立案标准是如何的呢?
【法律解析】
刑事案件立案标准如下:
(1)有犯罪事实。即已经受理的案件,的行为已经触犯了刑律,构成了犯罪。这种犯罪事实已客观存在,非主观臆测;已有证据证明,并非毫无根据;
(2)需要追究刑事责任。即犯罪嫌疑人的犯罪行为需要依法给予刑罚处罚。如果其行为仅构成犯罪,而依法不应追究其刑事责任的,也不应立案;
(3)属于自己管辖。公安机关只能管辖法律规定的属于自己管辖的案件。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一百一十二条 对立案材料的审查和处理立案的条件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对于报案、控告、举报和自首的材料,应当按照管辖范围,迅速进行审查,认为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时候,应当立案;认为没有犯罪事实,或者犯罪事实显著轻微,不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时候,不予立案,并且将不立案的原因通知控告人。控告人如果不服,可以申请复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