龚某在澳门“太阳城”等赌场为境内参赌人员赌博提供信用担保服务,各赌客不用现金即能通过龚某的担保服务拿到信用筹码(“拟码”),赌客输赢在境内结账。李某因法律意识淡薄,受龚某蛊惑前往澳门做“洗码仔”,并在境内为赌客进行资金结算,金额达七千余万。辩护人接受委托后,认真分析案情,揭示李某在案件中发挥的作用,寻找李某应从轻、减轻处罚的情节,成功争取到了的判决,取得了良好的辩护效果。那么帮信罪流水80万卡上冻结12万怎么判?
【法律解析】
1、根据国家相关法律的规定,帮信罪流水80万一般判处三年以下、或处。
2、帮信罪不是数额犯,所以犯罪数额并不会作为量刑标准。若其构成帮信罪的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3、另外,能够积极退赃的话,也可以在此程度上减轻刑罚或是免去处罚。
4、还有身份问题,主观方面为故意,即明知自己为他人实施的信息提供帮助的行为,但有些案件中,即使嫌疑人构成帮信罪,也只是一个的角色,从犯应当从轻、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二百八十七条之二【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为其犯罪提供互联网接入、服务器托管、网络存储、通讯传输等技术支持,或者提供广告推广、支付结算等帮助,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
【择一重处】有前两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