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五类是指贪污、贿赂、挪用公款、滥用职权和内幕交易等五种以经济利益为目的的犯罪行为,其危害性严重,侵害社会公共利益。
【法律解析】
黑五类经济犯罪是指贪污、贿赂、挪用公款、滥用职权和内幕交易等以经济利益为目的的犯罪行为。这些犯罪行为的危害性非常严重,不仅侵害了国家和人民的财产利益,也极大地损害了全社会的公共利益和社会信任度。是指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之便,非法占有或者分给他人公共财物或者公共资金的罪行。贿赂罪是指向国家工作人员行贿,获取不正当利益的罪行。是指国家工作人员将公款挪用于个人或者他人用途的罪行。是指国家工作人员在职务范围内滥用权力,侵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或者以其他方式滥用职权的罪行。内幕交易罪是指证券市场内幕信息知情人员利用其知情优势,获取非法收益的罪行。以上五种犯罪行为都是严重的经济犯罪行为,严重侵害社会公共利益。相关部门和机构应当加强监管和打击力度,依法追究和被告人的刑事责任,并通过加强对这些经济犯罪的预防工作,建设更加清廉和公正的社会环境。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二百九十四条 【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入境发展黑社会组织罪;包庇、纵容黑社会性质组织罪】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的,处七年以上,并处;积极参加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可以并处或者没收财产;其他参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可以并处罚金。
境外的黑社会组织的人员到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发展组织成员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包庇黑社会性质的组织,或者纵容黑社会性质的组织进行违法犯罪活动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犯前三款罪又有其他犯罪行为的,依照数罪并罚的规定处罚。
黑社会性质的组织应当同时具备以下特征:
(一)形成较稳定的犯罪组织,人数较多,有明确的组织者、领导者,骨干成员基本固定;
(二)有组织地通过违法犯罪活动或者其他手段获取经济利益,具有一定的经济实力,以支持该组织的活动;
(三)以暴力、威胁或者其他手段,有组织地多次进行违法犯罪活动,为非作恶,欺压、残害群众;
(四)通过实施违法犯罪活动,或者利用国家工作人员的包庇或者纵容,称霸一方,在一定区域或者行业内,形成非法控制或者重大影响,严重破坏经济、社会生活秩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