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间借贷与非法集资是两个完全不同的概念。前者是指以个人或小微企业为主体的小额信贷业务,后者则是指以欺诈、诱骗等手段非法吸收公众资金。在实践中,应当根据借款人和出借人的身份、合同条款等多方面因素判断是否属于非法集资行为。
【法律解析】
民间借贷是指个人之间按照协议约定进行的资金借贷活动,通常以小额贷款业务为主,并且都需要签订合同以规范双方的权利义务,有明确的还款期限和利息等约定。而非法集资则是指利用虚假宣传、滑头话、夸大承诺等欺骗手段,挪用公众资金的行为。在实际判断中,民间借贷和非法集资之间的区别往往需要考虑多方面的因素。最重要的是要看借款人和出借人的身份,如果借款人和出借人都是民间个人或小微企业,且没有使用高额利率等非法手段,那么这种行为是合法的民间借贷活动;如果涉及到以非法形式非法吸收公众资金,并在其中牟取不正当利益,那么这就属于非法集资行为,涉及刑事犯罪问题。总之,民间借贷和非法集资是两个完全不同的概念,需要根据借款人和出借人的身份、合同条款等多方面因素进行判断。建议广大公众在进行投资理财或者贷款活动时,要增强风险意识,提高防范非法集资的能力和意识,避免被骗。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一百九十二条 【】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诈骗方法非法集资,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