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告上诉后,原告可以选择等待上诉结果、主动应诉或放弃追诉。具体做法需根据案件情况和法律规定进行判断和选择。
【法律解析】
当被告对原判决不服并提起上诉时,原告面临需要重新应诉的情况。原告可以根据个人情况和法律规定考虑选择以下几种做法:一、等待上诉结果:原告可以选择维持原来的诉讼请求,等待二审法院的判决结果。如果被告的上诉被驳回,则原判决仍然有效,原告获得胜诉;如果上诉被支持,则原判决部分或全部被改变,必须根据新的判决结果采取相应的措施。二、主动应诉:原告可以在上诉期限内向二审法院提交答辩状或补充证据等材料,全面反驳被告上诉理由,坚持自己的诉求,并在庭审中发表意见和观点。这样有可能挽回败诉的局面,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三、放弃追诉:原告也可以选择不参与二审程序,主动放弃追诉,减少自己的诉讼风险和成本。这种做法适用于原告对诉讼结果不太在乎或者劣势太大无法承担诉讼费用等情况。总之,被告上诉后,原告需要根据自身情况和法律规定进行判断和选择。我们建议原告应该深入了解自己的案件和法律条文,寻求专业的法律意见,在保护自身权益的同时寻求最优解决方案。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四条 【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对任何人犯罪,在适用法律上一律平等。不允许任何人有超越法律的特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