倒卖香烟的行为是违反了国家限制买卖物品的管理规定,只要倒卖香烟的条数达到五十条就可以追究当事人的刑事责任,执法人员在处罚时就会按犯罪的情形大小来进行判定,除了被判之外还会承担起相应的,不同的犯罪情形所存在的处罚就会不同。
【法律解析】
无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经营烟草制品零售业务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或者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根据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的意见,责令停止经营烟草制品零售业务,没收违法所得,处以违法经营总额20%以上50%以下的罚款。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第三十五条 倒卖烟草专卖品,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情节轻微,不构成犯罪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没收倒卖的烟草专卖品和违法所得,可以并处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