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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女”变大汉 五年“爱情”成泡沫

发布时间:2023-07-17 16:40:30 来源:正义网

  近日,安徽省滁州市南谯区人民法院审结一起刑事诈骗案件,小伙高某伪装成女性身份,以谈恋爱为名与男性聊天,五年时间内编造多种借口,诈骗他人财物49万余元,被法院以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七年,并处罚金,责令退赔。

  2015年的一天,高某伙同他人对袁某实施酒托消费诈骗活动,酒托女子以假名“欢欢”的身份,约袁某至一家酒楼消费,消费的红酒均是低价买入,高价售出,高某从中抽取提成。为使得骗局不被发现,后高某继续冒充酒托女子,以“欢欢”身份和袁某保持QQ联系,取得袁某信任后,双方逐步发展为“网络恋人”。

  2015年至2020年,高某利用“欢欢”身份和袁某恋爱交往期间,多次虚构、编造亲友出车祸、出国学习化妆、经营美甲店铺、打官司请律师等种种理由,从袁某处骗取钱财49万余元用于个人挥霍。

  案发后,被告人高某亲属代其退还被害人袁某损失13万元,取得被害人的谅解。

  南谯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高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取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方式骗取他人财物,数额巨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依法应予惩处。被告人高某归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实,自愿认罪认罚,依法可从轻处罚。综合被告人高某具有的法定和酌定的量刑情节及悔罪表现,遂作出上述判决。

  法官说法

  ①首先网上交友一定要慎之又慎、时刻保持警惕,务必选择正规网站,对网站上的信息认真审查,注意对方是否已经通过实名认证,千万不要相信“有缘千里来相会”“网上会掉美女帅哥”。

  ②对于从未见过面,只在网上联系中见到照片或者视频的“恋人”不可以轻信,你不知道和你“热恋”的到底是美丽少女还是抠脚大汉。

  ③一旦发现是骗局,要保留相关证据(双方联系记录,对方在婚恋网站上的账号,手机号码、微信账号、汇款转账的账号等),第一时间报案,及时止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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