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成年人犯罪并不会立即被判刑,但是可能会接受拘留和教育改造等处罚。未满十八岁的经过依法审理后,如果罪行较重,可能会被判处管教、劳动教养或少年感化等措施。
【法律解析】
基于保护未成年人权益的原则,我国法律规定对未成年犯罪嫌疑人采取特殊措施,即在刑事制度上实行“从轻、减轻、免除”的惩戒原则。根据《未成年人保护法》及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未成年人涉及刑事案件时,应先采取非拘捕措施,如传唤、讯问、勒令禁止出境等,而拘留在该措施的序列中属于第二级,比逮捕早,也比逮捕轻,并不代表判刑。如果未成年犯罪嫌疑人被判处拘留,则其在拘留期间将接受教育改造,以期矫正其不良行为和心态,达到预防再犯的目的。此外,如果罪行较重,未成年人也可能会被判处管教、劳动教养或少年感化等措施。如果嫌疑人年满十八岁后再次犯罪,则可能面临刑事追诉并受到刑事惩罚。总之,未成年人犯罪并不会立即受到刑事判决,但可能会接受拘留和教育改造等处罚措施。这旨在保护未成年人的权益和长期发展,减少社会对其的伤害。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七条 【刑事责任年龄】已满十六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已满十二周岁不满十四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情节恶劣,经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追诉的,应当负刑事责任。对依照前三款规定追究刑事责任的不满十八周岁的人,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因不满十六周岁不予刑事处罚的,责令其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加以管教;在必要的时候,依法进行专门矫治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