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成年人被拘留后,应当及时通知其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并在24小时内将其移交给接受未成年人保护的机构或者社会组织。如果超过24小时未能按照规定移交,则属于滥用拘留权,当事人可以向相关部门进行投诉和申诉。
【法律解析】
我国法律对于未成年人的特殊保护,已经有明确的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的规定,公安机关对于未成年人的拘留必须符合以下要求:1. 及时通知其父母或其他监护人;2. 在24小时内将其移交给接受未成年人保护的机构或者社会组织。如果公安机关未能按照规定进行处理,将属于滥用拘留权,当事人可以通过向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纪律检查机关、公安机关或者其他有关部门投诉、控告、申诉等方式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同时,也建议家长或监护人及时了解、参与未成年人的案件审理过程,保护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需要注意的是,对于涉及未成年人的案件,司法机关应当根据未成年人的实际情况,采取适当的审判程序和量刑标准。同时,也需要对其进行心理辅导和教育,引导其重新走上正常的道路。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七条 【刑事责任年龄】已满十六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已满十二周岁不满十四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情节恶劣,经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追诉的,应当负刑事责任。对依照前三款规定追究刑事责任的不满十八周岁的人,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因不满十六周岁不予刑事处罚的,责令其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加以管教;在必要的时候,依法进行专门矫治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