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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集资形式不包括什么?

发布时间:2023-07-24 14:44:07

非法集资形式包括但不限于网络、电话、短信等方式的诱骗、欺诈和虚构事实等手段。不包括投资收益率过高或者承诺高额经济利益等单纯宣传行为。

【法律解析】

非法集资是指以非法手段,收取社会公众的资金,承诺高额回报,却无法按照约定的时间和方式回报本金和预期收益的行为。非法集资的形式多种多样,比如欺诈、谎言、诱骗、诈骗、虚构事实等手段,涉及面广泛、影响较大、危害性极强。在我国,非法集资的严重性得到了广泛认识。1998年出台的《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条例》对非法集资进行了明确规定,并且在之后的法律中也有相关条款进行了规范。非法集资形式包括但不限于网络、电话、短信等方式的诱骗、欺诈和虚构事实等手段。这些手段都是以非法的方式获取资金,带来了极大的经济损失和社会危害。需要注意的是,投资收益率过高或者承诺高额经济利益等单纯宣传行为虽然存在不良影响,但不属于非法集资形式。因此,投资者在面对这种宣传时,需要保持冷静,增强风险意识,不盲目参与投资,以免造成不必要的财务损失。总之,非法集资是一种严重的经济犯罪行为,其形式包括但不限于网络、电话、短信等方式的诱骗、欺诈和虚构事实等手段。投资者需加强风险意识,增强自我保护能力,避免上当受骗。同时,也需要加强对非法集资的监管和打击力度,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九十二条 【集资诈骗罪】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诈骗方法非法集资,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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