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刑事案子羁押期限到了的情况,应当及时进行处理。如果羁押期限内未能完成侦查或审判工作,需要依法办理延长羁押手续;如果羁押期限已满,可以进行或者监视居住等措施。
【法律解析】
按照我国的规定,被羁押人的羁押期限通常不应超过六个月,对于特定情况下的延长羁押期限也有明确规定。在实际办案中,如果羁押期限即将到期,需要及时处理。如果羁押期限内未能完成侦查或审判工作的,应当根据程序要求及时进行延长羁押手续,同时需告知被羁押人及其家属,并记录相关程序。如果羁押期限已经到了,需要对被羁押人进行处理。一般情况下,可以依据程序要求对被羁押人进行释放、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等措施。具体选择何种措施,应根据被羁押人的个人情况和案件的实际情况来进行判断。需要注意的是,对于办案人员来说,应当严格按照法律规定和程序要求进行处理,不得任意超越或滥用职权。同时,被羁押人的合法权益也应得到充分保障和尊重,不得出现滥用羁押、虐待或其他不当行为。总之,刑事案子羁押期限到了需要及时进行处理。依据程序要求,可以进行延长羁押、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等措施。在办案过程中,应当严格遵守法律规定,维护被羁押人合法权益。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四十二条 【的期限】拘役的期限,为一个月以上六个月以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