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要有录音、影响、文字等能表现出迫使被害人交出财物的行为,即为有效证据。敲诈勒索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采用威胁、要挟、恫吓等手段。其中威胁或要挟方法,是指对公私财物所有者、保管者给予精神上的强制,造成其心理上一定程度的恐惧,以至于不敢反抗。
【法律解析】
敲诈勒索拥有人证,物证,被害人陈述等可算证据充足。敲诈勒索证据充足的条件具体有:
1、物证;
2、书证;
3、证言;
4、被害人陈述;
5、、被告人供述和辩解;
6、鉴定意见;
7、勘验、检查、辨认、侦查实验等笔录;
8、视听资料、电子数据。证据必须经过查证属实,才能作为定案的根据。录音属于视听资料,是证据的一种合法形式。但是对一切案件的判处都要重证据,对于证据达到确实、充分的,才可以认定被告人有罪和处以刑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二百七十四条 【敲诈勒索罪】敲诈勒索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多次敲诈勒索的,处三年以下、或者,并处或者单处;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